慈溪市关于做好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经济统计办公室,宁波杭州湾新区统计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浙江省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今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9日举行,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我市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工作
(一)申请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但还要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的考试,其他专业的一律考试。
(二)申请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慈溪市统计局是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单位。在慈溪市境内的单位统计人员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一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一份复印件;
3.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免试一门对象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其一份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
以上材料经受理审查后(正本、原件审核后退回),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宁波市统计局,经宁波市统计局同意后,慈溪市统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或送达申请人。
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一)报名条件
申请对象中未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不符合学历条件,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办法和时间、地点、组织形式
1.报名办法。报名时需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
2.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申请和报考人员,从现在开始至5月31日(双休日不报名),逾期今年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统计窗口87-88(慈溪市孙塘路与北二环线交叉口)。
3.组织形式。市级有关统计单位、各镇、街道统计人员要对下属单位进行组织宣传发动,并将下属单位统计人员汇总后到统计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三)报考和补考费用、培训时间、地点
报考费用:按照市物价局核准的规定收取,总计费用390元,其中:教材费60元,考务费90元,培训费240元(凡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人员收取培训费)。报名时各种费用一次交清,交费后不再办理退费事项。
补考费用:补考1门交45元;补考2门交90元,2009年考试有1门不合格者,另 1门合格的有效期保留到2010年底,并只有2010年9月19日1次补考机会。
考试地点:(领教材或领准考证时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科目: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0年考试时间全国统一定为9月19日(星期日),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
联系电话:63027176、63028127 联系人:徐文学、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