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区)统计局: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 号令)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部署,2010年安徽省统计局在全省组织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安排,2010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9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表。
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表
9月19日上午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19日下午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报名。2010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计划安排在5月5日至6月20日进行。对于免考一科的考生,市、县(区)统计局要收齐相关证明材料(含学历证书原件),连同免考考生一览表,由市统计局于7月10日前送到省统计局审核资格,经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免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利用7月、8月两个月时间,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的全面教学工作。
(二)考场设置。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10年我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只在市和考生较多的县统计局所在地设置考场,市辖区、考生人数少于15人的县不单独设考场,由市统计局统一安排考试。各市统计局于8月31日前将考生名单和考场设置信息,经审核无误后,通过“安徽统计信息网”上报省统计局。
(三)领送试卷。各市统计局指派专人、专车,于9月16日、17日到省统计局领取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卷。考试结束后,于20日、21日将密封完好的考试卷送到省统计局。
(四)成绩公布。省统计局计划于10月15日前,将2010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在“安徽统计信息网—ftp”上。各市统计局接收成绩后,认真核对每位考生的考试成绩,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于省统计局联系,确认无误后要将考试成绩尽快通知考生。
三、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受理工作。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基层统计人员,各地在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可以对照统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条件,让考生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收取统计从业资格申请的相关材料,待10月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对申请人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受理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统计从业资格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数据上报。各市统计局认真审核所属县、区上报的统计从业资格申请材料,签署审核意见后,于10月31日前将统计从业资格申请的相关数据上报省统计局。
(三)认定发证。省统计局计划于11月20日前完成全省统计从业资格的认定和证书打印工作,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通知各地到省统计局,办理证书贴照片、加盖钢印和领取工作。
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