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统计局将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的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统计工作,且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从事统计工作意向的人员。
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和天津市统计局联合下发的(津人教[2003]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三、报名方法和时间
(一)各街乡、开发区负责组织本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人员报名工作;区直综合部门负责本系统单位的统计人员报名工作;其他单位的统计人员和有从事统计工作意向的人员可直接到区统计局报名。
(二)时间安排
(1)组织培训报名时间:4月21日—5月31日
(2)资格认定考试时间:2010年9月19日
(3)继续教育考试时间: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