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关于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和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皖统办〔2010〕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认定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凡现在统计岗位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自愿参加培训的其他人员。
(二)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2008年以来未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的统计人员。
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9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与时间如下:
9月19日上午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19日下午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考点设置,区不设考点。凡报名人数不满20人的县(市)就近或集中到市直考点,统一考试。原《统计证》已于2007年7月1日作废,不再使用。需重新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经认定后取得。
三、报名时间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统计继续教育培训于5月10日开始报名,6月30日截止,(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办法
(一)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的人员需提供小2寸相片3张,身份证、学历复印件各1份。
(二)参加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需提供统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五、培训费用
详见:
六、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一)受理工作。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基层统计人员,在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将根据统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条件,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报表》,收取相关申请材料,待10月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对申请人全部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受理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统计从业资格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认定发放。省统计局计划于11月20前完成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证书打印工作,届时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做好证书领取发放工作。
七、报名地点
市统计局法规教育科,联系电话:3056241。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