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12〕2号)和省人力社保厅、省统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51号)要求,现就2012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和案例分析》,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定于2012年10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二、考点设置及考试形式
考点设在杭州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统计方法和数据信息,分析、判断、处理统计业务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满3年,且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满4年,且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各县(市)、区所属单位报考人员到当地统计局报名;市直及在甬部省属单位人员的报考工作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应先由所在单位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向市统计局办理报名手续;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直接向市统计局办公室(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市政府北大院1号楼716室)办理报名手续。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5日—6月15日。
五、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填写《2012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同时出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1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同时出示担任统计师职务相应年限聘书原件并提交相应年限聘书复印件1份。
各县(市)、区统计局在报名前,应向社会公布报名条件、时间、地点和办法;组织报名时,必须按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做好对报名表、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等原件的审查工作;报考人员名单资料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于6月20日前统一报市统计局。
各县(市)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搞好协作,明确职责,抓好落实,确保我市2012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市统计局咨询电话:56128388; 联系人:姚文奎
附件1:
2: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