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统〔2012〕21号
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有关单位及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关于2012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皖统办〔2012〕29号)和《关于2012年安徽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统培院〔2012〕1号)要求,现将2012年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凡现在统计岗位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自愿参加培训的其他人员。
(二)考试时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安排,2012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6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9月16日上午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16日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考试报名。按全省统一部署,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在5月5日至6月30日进行。按属地原则,各县(市)、区考生可到所在地统计部门报名,滁州市城区内的考生也可直接到市统计局报名(报名地址:政务中心南三楼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050438)。报名时,请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份。对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请送交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省统计局审核合格后,可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各地应在7月10日前将报名情况统一报市统计局,逾期不再补报。市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请及时通知下属单位,帮助开展考试报名工作。
(四)培训工作。各地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招生宣传、报名收费和教材领取发放工作,制定好面授教学计划,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内容主要是《统计基础知识》、《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收费标准。根据省市物价部门核准,按省统计局统培院〔2012〕1号文件精神及市物价局滁价审[2012]54号文件,每人收取培训费245元,教材费65元(出版定价),合计310元。接参与
二、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取得了统计从业资格证,近两年来未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的统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工业企业一套表填报指南》、《建筑业企业一套表填报指南》、《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三十问》、《统计术语与热点问题解读》、《基层统计报告写作点评》等内容。
(三)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和方法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相同。
(四)培训工作。市直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在8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可自行安排培训时间。培训结束,进行结业考试。
(五)收费标准。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收取培训费95元,资料费25元(出版定价),合计120元。
各地统计部门要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费用。
附件: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统计从业资格培训通知
抄送:安徽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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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统计局办公室2012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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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