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县直及驻县有关统计调查单位、各企业:
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实行考试制度。其中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违反第二条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年满18岁,具有高中学历及以上的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都可报名。
二、报名办法: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携带身份证复印件3份和3张1寸彩色照片在5月4日-6月25日期间到德安县统计局(县政府五楼)报名。
三、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四、考试时间:2012年9月16日。具体为:
9月16日0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16日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考试费用:按照赣发改收费[2005]874号文件规定执行。每门课程考务费40元,每门培训费100元,资料费50元,证书工本费18元,两门共计348元。
六、其它事项:咨询电话:4332541联系人:伍星
附件: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德安县统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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