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辖区企事业单位:
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要实行统计知识技能的继续教育。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做好我区今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及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
1、培训对象: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
2、培训内容:计算机知识及《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任选一);
3、培训的方式及考核:学习培训采取面授教学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卷由市统计局统一印制。统计继续教育考核结果由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承办机构记入本人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中,并作为《统计从业资格证》年审登记的依据。
4、培训收费:收费标准,计算机培训每人280元(含教材资料费、上机费),培训时间不低于120课时,如需参加nit考试,另收考试费100元(含报名费、考试费)。
参加《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24课时,每人130元。
5、培训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2年4月15日至6月15日。报名地点:高新区统计局(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b309)
二、从业资格考试
1、报考对象:凡在洛阳高新区辖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统计工作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考试合格后,可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获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2年6月30日。
(2)报名地点:高新区统计局(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b309)
(3)报名时须领取《河南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须用圆珠笔工整地书写清楚姓名、性别和单位)。
3、培训费用
考前培训由区统计局组织实施。培训费用按洛阳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310元收取(含资料费及考试费)。
咨询电话:64902918或64902741
联系人:陈丽娜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