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和省统计局皖统办〔2014〕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对象是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统计人员,以及全市“三上”及重点服务业企业未持证在岗统计从业人员。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只考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考试内容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内容:
(一)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二)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报名、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一)市区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菊园路与江东大道交叉口);
(三)考试时间9月21日。上午9:00—11:00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考统计法基础知识;
(四)考试地点:市第十二中学(十七冶医院斜对面巷内);
(五)博望区报名时间:6月12日、13日在博望区行政服务中心报名;(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考试地点:博望镇镇政府五楼会议室。
(六)报名人员需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寸两张,2寸1张(凡免考1门的人员需另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证书
经考试两门课程成绩均合格者,颁发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印制的《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
特此通知。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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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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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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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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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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